江西省新余学院党委副书记
徐忠麟,男,汉族,江西樟树人,1974年12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博士研究生毕业。
现任江西省新余学院党委副书记。
人物履历
先后从事了江西理工大学社科系法学教研室教师、文法学院分团委负责人等工作。
曾任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办(校办)主任,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等职。
2019年09月,任新余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22年12月,任新余学院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负责组织、人才、离退休、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宣传、校史、统战、教务、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创新创业、工程训练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联系机电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职务任免
2023年12月,中国共产党新余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徐忠麟同志当选中国共产党新余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副书记。
研究方向
宪政与法治基本理论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
主持课题
主持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新文科项目、3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和6项省部级一般项目,主要如下:
1. 2021年获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法治化研究”(21BFX023);
2. 2021年获批主持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新文科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的集成创新与实践”(417);
3. 2015获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社会资本理论视域下的环境法治绩效解释研究”(15XFX020);
4. 2013年获批主持江西省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基于生态安全格局的区域环境立法协同研究”(13FX01);
5. 2012年主持江西省教学改革重点课题《江西理工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
6. 2008年主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高校雇员制人事管理改革与实践的法律分析与规制》。
科研成果
(一)获奖情况
1. 2019年获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 2017年获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 2015年获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4. 2009年获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5. 2013年获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优秀奖。
(二)代表性论著:共出版专著1部、教材3部,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1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篇 ,CSSCI刊物14篇,CSCD刊物1篇,EI和CPCI-SSH检索2篇,智库成果3篇(副省级领导批示5篇次),专著、CSSCI和智库成果主要如下:
1.《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的中国环境法治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入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法学文库》;
2.《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失灵与矫正》,《法商研究》2018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19年第2期全文转载;
3.《生态文明制度的冲突与整合》,《政法论丛》2018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18年第12期题录索引;
4.《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的融合:前提、基础和范式》,《法学评论》2013年第6期,入选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14年度索引库;
5.《生态文明制度与文化的通约与融合》,《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12期摘录,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16年第11期题录索引;
6.《环境法治的信任缺失与建构》,《江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19年第2期题录索引;
7.《社会资本理论视域下我国环境监管的困境与出路》,《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2017年第6期,入选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18年度索引库;
8.《环境法治的软法规范及其整合》,《江西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17年第3期题录索引;
9.《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观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10.《改革开放以来法本质理论的科学发展轨迹》,《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11.《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新探》,《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2004年第5期;
12.《“会通-创新”:我国法治文明和谐发展路径之构想》,《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3.《生态文明与法治文明的通约与融合》,《清华法治论衡》2014年第3期(总第22辑)。
(三)人才称号和学术兼职
1. 江西省“双千计划”首批培养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2. 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3. 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4.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教学研究委员会委员;
5. 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6. 江西省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
7. 江西省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8.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委员会委员;
9.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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