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利华,男,汉族,江西永新人,1967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入党。
现任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85年08月至1987年07月,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车辆监理站工作;
1987年07月至1996年03月,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交警大队工作
(其间:在江西大学法律专业于1992年12月自考大专毕业);
1996年03月,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其间: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学习并毕业);
1998年04月,江西吉安市永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2001年01月,江西省吉安市交通局副局长;
2002年11月,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委副书记;
2003年09月,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习并毕业);
2006年06月,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委副书记
(其间: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在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9年07月,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0年08月,江西省吉安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1年10月,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1年12月,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6年09月,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委书记,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兼);
2021年10月,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任江西省新余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职务任免
2016年9月,拟任安福县委书记。
2016年9月20日,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召开,宣布省委、市委对安福县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贺利华同志任安福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6年10月27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贺利华的江西吉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2021年8月,吉安市领导班子调整:贺利华同志不再担任安福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10月28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贺利华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央企入赣、投融资平台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市国资公司、市国信担保公司。
联系市档案局、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驻市各金融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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