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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教育局(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新余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新余市教育局,为新余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托幼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语言文字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并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工作。正处级。

  办公地址:新余市堎上路27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06442420;邮编:338000

  负责人姓名:新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先锋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受委托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教育规范性文件。

  (二) 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统筹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 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隶属市教育局管理的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四)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协调高等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编制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布局。负责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选用教学辅助材料,审定市级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籍和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籍。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证等证书发放工作。

  (五) 指导和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 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检查和审计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建工作。管理上级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以及其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管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七) 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八) 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机构,管理并颁发办学许可证。依法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九) 主管全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教师配置工作。协调、规划、落实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师职称评审、教师招聘、录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十) 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高、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统考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 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二) 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和水平测试。

  (十三) 参与拟订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四) 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并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用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市学校开展应急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五) 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十六) 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信访室)。

  1.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后勤事务、内保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担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提案建议办理和公共机构节能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处理以及教育城域网、微信公众号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受理涉及市教育局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治理“三违”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2.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行政楼310室

  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科室负责人:华裕生

  5. 联系方式:07906442420、07906450829

  (二)人事科(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 科室职能: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组织人事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承办局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等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管理、教师配置。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表彰奖励、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双拥工作。

  2.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行政楼107室

  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科室负责人:周文娟

  5. 联系方式:07906435568、07906451269

  (三)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办公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1. 科室职能: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评估标准。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和直属学校普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教材建设,管理中小学教材。负责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和家长学校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和课后服务工作。负责学校青少年科学普及工作。负责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党管武装工作。参与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推广中小学生普及性体育及艺术特色项目。

  2.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行政楼104室

  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科室负责人:赖春明

  5. 联系方式:07906442328、07906441200、07906411345

  (四)思想政治教育科(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

  1. 科室职能: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培训和管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调研、检查、考核和奖励,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中小学班主任管理工作、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校外法治副校长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和“三色”教育等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关工委工作。

  2.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行政楼402室

  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科室负责人:朱鸿玉

  5. 联系方式:07906458367、07906450816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1. 科室职能: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全市职业教育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教材建设、职业证书考试考核、图书馆和实验实训设备、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及其他职业教育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职业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稳定工作。

  2.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行政楼504室

  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科室负责人:易健儿

  5. 联系方式:07906418061、07906452799

  (六)发展规划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科、财务审计科)。

  1. 科室职能:承担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的审核、申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履行民办中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管理、备案、年检、核准等管理职责。研究提出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审查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工作。

  负责市直教育系统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负责行政事项审批工作和办证大厅教育窗口公共政务服务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事业、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基建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工作。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的政策。负责校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局机关财务的财务核算。指导并审核直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监督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基建投资。承担教育经费的统筹和全市教育财务、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捐赠资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管理和校舍安全工作。监督指导管理全市教育收费。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办省、市审计部门交办的工作。

  2.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272号市教育局行政楼405室

  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科室负责人:何海

  5. 联系方式:07906449928、07906442479、07906458350、07906450208

       行政编制
市教育局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督学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1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现任领导

  曾先锋  党委书记、局长

  郭志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张运虹  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文新  党委委员、教育总督学

  苏永奎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钟淑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龚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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